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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13/9/29 10:39:1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红

 

 

雪堰中心小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雪堰中心小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126日在雪堰中心小学阶梯教室隆重举行了。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秦红同志所作的《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杨敏新同志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谢小英同志所作的《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和《学校办学特色实施意见》,还有秦勇同志所作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和秦志刚同志所作的《学校书法特色示范实施方案》。  

大会认为,学校工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一年来工会的工作,充分肯定了全体教职工和工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绩。  

大会认为,工会财务收支合法、合理,符合教育局、教育工会的相关财务规定,不存在多收多支、乱收乱支的现象。  

大会认为,《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学校书法特色示范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  

大会认为,《学校办学特色实施意见》以培植学校特色为抓手,立足校情,立足学校文化建构,凝炼学校精神,明确学校价值追求,以此促进学生发展,感召教师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大会号召,学校工会组织和全体教职工继续发挥主人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质量目标、求真务实,为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新时期学校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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