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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发布时间:2014/9/16 13:20:1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雪堰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组织与程序
(一)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党支部委员3人、工会主席及教师代表3人组成,人数为7人。
(二)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被考核教师对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并在级部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2.在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考核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被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其评议权重为:个人自评20%、教师互评35%、学生测评10%、考核小组评议35%。
3.确定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学年排序在前5名的教师为学校师德模范,于教师节予以表彰。
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4.反馈确认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作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四、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爱国守法:占12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1.随意诋毁和违反国家政策者,在学生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等活动。
3.出现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4.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
5.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爱岗敬业:占18分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1.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故迟到早退者。
2.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
3.值日、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学校财产损失的,情节较轻的。
4.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等)。
6.“六认真”工作敷衍,教学效果较差。
(三)关爱学生:占16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2.教育学生,处理不公,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3.随意将学生停课而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4.不主动与家长联系和沟通,造成家长对学校有不良意见的。
(四)教书育人:占20分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有下列情况,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压制学生创造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者。
2.不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者。
3.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
4.不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者。
(五)为人师表:占18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文明执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6分,直至扣完,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1.在互联网上传播消极言论,做损害学校荣誉的事情或违背社会公德,情节较轻的。
2.参加赌博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3.从事有偿家教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有损于教师形象的其他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六)终身学习:占16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8分,扣完为止: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者。
2.无故不参加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试者。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年度考核为师德模范的教师,除得师德考核奖外,每年嘉奖500元;师德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教师,得师德考核奖300元;师德考核为合格等级的教师,不得师德考核奖300元。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对师德表现差、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4.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几点说明:
1.未尽事宜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商讨后提出解决意见。
2.本考核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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