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武进区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相关做法告知如下:
1、入学学校:雪堰中心小学、武进区潘家小学、武进区南宅实验学校(小学部)、武进区漕桥小学。
2、申请对象:在武进区办理居住证,并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含1年),由本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员,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根据积分高低,享受就读公办学校初始年级待遇。
3、基本条件: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相应年份 8月31日 (含 8月31日 )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4、必备材料:申请人在提交《积分管理申请表》时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镇、县(市、区)三级证明材料;
(4)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开发区、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5、办理时间:2月份,全区将启动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各镇将设立积分入学受理中心(适时公布受理地点),受理时间为2 015年4月11日—6月11日,7月10日前发放准入卡,请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各位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具体政策以武进区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