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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5-02-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武进区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相关做法告知如下:  

1、入学学校:雪堰中心小学、武进区潘家小学、武进区南宅实验学校(小学部)、武进区漕桥小学。  

   2、申请对象:在武进区办理居住证,并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含1年),由本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员,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根据积分高低,享受就读公办学校初始年级待遇。  

3、基本条件: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相应年份 831日 (含 831日 )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请积分。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4、必备材料:申请人在提交《积分管理申请表》时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镇、县(市、区)三级证明材料;  

4)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开发区、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5、办理时间:2月份,全区将启动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各镇将设立积分入学受理中心(适时公布受理地点),受理时间为2 015411日—611日,710日前发放准入卡,请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各位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具体政策以武进区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5130  


本次更新:赵敏杰    时间:2015-2-2 1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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