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区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区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条件解读 1.关于“交流轮岗”:本次评选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中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一年异校交流经历(含正在交流轮岗者),教师个人打了书面申请,因各种原因未到异校实际交流轮岗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如申报则不予评审。 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候选人,在上缴评审材料时均须附上附件10:《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如果是免交流对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和暂缓交流对象(主要是指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未满6年者)也必须填写此表,同时写清楚免交流、暂缓交流的理由。 有关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规定详见学校存档的武教人〔2011〕10号文件《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 2.关于“综合性荣誉”:本次评选可认定的综合性荣誉主要是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减负增效优秀教师、十佳教师(含师德模范、标兵)等。 二、名册上报地点更改 候选人名册上报地点由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更改为区教育局组人科1108室。上报时间( 三、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3.准考证领取时间: 教育局咨询电话:86310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