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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减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关于2013-2014学年度

第一学期结束前减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巩固并扩大业已取得的减负成果,确保学期结束工作顺利、安全,现就全区中小学学期结束阶段减负工作作如下明确规定,希各校认真落实。

一、加强学生在校时间总量的控制

1.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含晨读、早读、早自习;升国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自习课等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2.严格控制学生到离校时间,其中:小学不早于730到校,不得在800前安排学生进行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不晚于1600离校;初中不早于700到校,不晚于1650离校。小学、初中应于每天16001650静场,不得违规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或延时放学。要加强校园的安全巡视。

2.中午必须保证学生有1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准进行各种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

3.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4.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5.严格控制作业量,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杜绝布置机械性、反复操练类的作业。

6.各学校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组织考核和考试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期末考试时间。中学于201411820日期间进行考试,小学2014119进行(其中新市民学校安排在2014112考试)。各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在学期结束前组织各种统考、模拟考、调研考试,不得以考代练。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视对学生的心理疏导。

7.各校要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报告书,要在区学籍网上完整填写学生的相关信息。有关数据填写如下: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间100天。2014124起全市中、小学生放寒假。下学期学生于216报到注册,217新学期开学。

二、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1.学生接送车辆小学不得早于720、初中不得早于650到校。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提前乘坐学生接送车辆上学;教育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照的非法运营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3.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运行,严格按核载人数接送学生。

三、加强寄宿生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不得组织走读生到校参加晚自习。学校、教师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参加晚自习。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家晚自修的走读生,须有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才可到校参加晚自习。寄宿生每天晚自习不超过2课时,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

2.学校要加强寄宿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擅自进出校门,确保安全。

四、普通高中双休日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可以留校,学校可以加强管理,但不得组织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节假日、寒假期间,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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