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市级示范创建申报考评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疾控〔2010〕18号),根据《江苏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印发〈常州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卫疾控〔2010〕374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市级示范创建申报和考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单位、示范餐厅/食堂评估标准(试行)》,获得县(市、区)级示范创建称号半年以上,自评总分超过90分,辖市、区行动办组织专家初评优秀者,由辖市、区行动办向市行动办统一推荐申报。各辖市、区每类申报数量每类不少于1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和自评表。
2、开展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报告。
三、申报时间
各辖市、区行动办申报材料务请于9月15日前报送市行动办公室。
四、评审时间
市行动办公室初审各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市行动办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评审验收时间为10月31日前。
五、评审方法
现场评审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及社区居民或单位职工座谈等方式,现场评审合格后通过市疾控中心网站公示7天,经社会监督评议无异议后统一发文命名。
六、创建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做好县级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市级创建发动工作,不断提升本地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水平。
七、相关事项
常州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联系人:董惠斌、张叶香,地址:常州市泰山路203号,电话:0519-83759417,电子邮箱:czcdcncd@{域名已经过期},邮编:21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