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或通话条件,解决通话需求。坚持“五育”并举,拓展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更加有利的环境。学校和家长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协作机制,凝聚教育合力。
二、细则:
(一)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
1.未乘坐校车,家长接送困难,回家路途较远并自行回家的学生,如确有需要,由家长填写校内有限使用手机申请报告,并填写手机校内有限使用承诺书。
2.学生有智力障碍、身体残障、特殊疾病等情况如确有需要,由家长填写校内有限使用手机申请报告,并填写手机校内有限使用承诺书。
领导小组:秦志刚 董明伟
(二)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
手机统一保管在保安室专用柜内,入校测温时,关闭手机、上交手机并登记。放学时,取回手机并登记。保管期间出现的手机自然损坏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领导小组:秦志刚 法国兴 秦敏
责任人:总务处
(三)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便捷联系的公共通道
建设以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以钉钉通讯服务为主体的家校联系公共通道。原则上,上学期间的疾病、身心健康等突发情况,可启用此通道。
领导小组:秦红 陈玲霞 各级部主任
(四)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强制学生、家长用手机完成打卡、签到等任务
督查领导小组:谢小英、秦志刚、秦红、孙丽娟、董明伟
负责人:各级部主任
严格执行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强制学生、家长用手机完成打卡、签到等任务的规定。
(五)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
1.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情况要承担起监督的职责,希望广大家长能够行动起来,监督孩子使用手机情况。同时加强与学校及班主任、科任教师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状况。不要为孩子配备手机。
2.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应以教育引导为主,“疏堵”结合。多与孩子陪伴,要积极培养孩子其他健康的兴趣爱好,防止在手机管理过程中出现“打、骂、摔”等粗暴行为,坚决避免发生极端事件。
3.家长可以注重培养学生的课外特长,如球类运动、乐器、书法等;节假日可以让孩子锻炼身体或参加公益活动。通过丰富的课外活动可以预防孩子沉迷于手机,也可以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孩子健康发展。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
4.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指导孩子合理作息,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行为。
领导小组:秦红、陈玲霞、秦晓渠
(六)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
1.对于违反雪堰中心小学手机管理条例的情况,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暂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多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应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通知家长填写手机长期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
3. 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月考核。
领导小组:董明伟 钱岳新 钱丹 周丽敏
三、服务与保障
(一)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教导处、门卫、办公室等为学生提供电话。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二)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